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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时间到了怎么办

2022-07-09 08: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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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9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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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如果失去了房屋买卖合同,不要惊慌,有相关的补救措施。不同时期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种,在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人失去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第二种,可以在报纸上发表合同无效的声明;第三种,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质押到银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救的。如果是在预售登记前丢失了合同,那么就重新签订合同就可以了;如果是在预售登记以后丢失了合同,并且是没有办理按揭购房的,应该尽快发布合同丢失声明,三个月后,去登记机关进行注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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