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13条规定,(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针对诉前财产保全费用的申请费用,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