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伤复发及评定伤残等级后是否需要继续治疗的鉴定(由市鉴定办办理后,送工伤保险处或相关社保管理处、管理站备案)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被鉴定人原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原始病历资料、社保管理站介绍信、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被鉴定人2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二)市鉴定办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根据申请人填写的鉴定申请书、登记表,用工伤事故编号输入电脑程序,打印一式两份《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加盖市鉴定办公章及照片上加盖长条受理章。 (三)鉴定通知书一份交申请人,另一份与各管理站介绍信、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原鉴定结论书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存档,原鉴定结论书另复印两份交申请人。 (四)申请人按鉴定通知书的要求,带上鉴定通知书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鉴定。
针对深圳市工伤事故伤残鉴定旧伤复发及评定伤残等级后是否需要继续治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而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