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安机关作伤害鉴定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做?

2022-09-25 16:49:31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5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展开更多

针对公安机关作伤害鉴定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要件是已经做出行政处罚书,双方在方面都签字的时候开始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最长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申请的期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这期间没有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