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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债务公证

2023-01-06 00: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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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06 回复

专业分析:

你们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作出你所说的这些约定都是可以的,但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就你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仍应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以你分得的房产来偿还债务,协议即使进行公证也是如此,对于你丈夫借出去的款,除了用于其父母支出的以外,其他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权,可以进行分割,也可以由丈夫来享有全部债权,由他付给你一半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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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前的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婚前个人债务是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清偿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实际上是由夫妻共同经营,或者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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