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带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带的材料分别有:买方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时间证明、房屋产权证。如果房屋出租的,还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材料。如果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还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权益转让协议书原件(至少一式四份);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身份证明; 四、转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有人声明》(同意转让); 六、《收据》(转让方填写); 七、房屋所有权证明; 八、双方填写《国内公证申请表》; 九、双方在公证员面前作《谈话笔录》; 十、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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