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诉讼,本人必须到场,特殊情况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针对起诉离婚一个人不去就可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去法院起诉离婚一个人去行。起诉离婚是可以一个人去的,但是开庭审判阶段最好是双方都到场。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可以委托代理人,但是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外,必须到庭。身患重病或因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原告不出庭的,法院将作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以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原告缺席,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经法院拘传被告未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