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在贷款按揭购房时,一定会遇到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的问题,如果贷款人不想办理保险手续,银行就会拒绝提供贷款,因此,许多购房者认为,贷款买房购房者办理保险是应当的事。那么,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购房合同保险的依据是什么呢事实上,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购房合同保险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但实践中还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贷款投保的实际操作。在实践中,很多银行还是会一如既往的要求购房者办理购房合同保险。因此,购房合同保险的问题在实践中是很普遍的。
针对贷款买房合同中怎样看保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一样,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而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1、你可以盯住经办行,要求他们给你一份合同;如果实在没有原件,可要求复印一份,盖上银行的章,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经办行确实没有原件可让你复印,那你就要想办法到市分行去复印一份(可让经办行出具一个证明,你带上**),让市分行或经办行盖上章。 3、我认为补办的合同有点不牢靠,正像你据说的那样,利率一改动,你今后利率上调时能否享受7折优惠?(按规定,这个7折优惠在整个贷款期均有效,直至你贷款结清为止)还有其他一些条款,反正不是很放心(如果补合同,要特别注意利率7折优惠这个条款及违约责任方面的条款)。 4、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那里有一份的,你可以请开发商协助,去那里复印一份,虽然没有银行的“红章”,但比没有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