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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商品和服务分类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11类。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一、自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换货,15日内如有质量或商家、物流造成的问题可以换货,可申请退款或联系供应商办理换货事宜。 二、普通商品一般都遵循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但以下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制类商品; 2、鲜活易腐类(蔬菜水果、肉、动物等)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类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有时效性的商品; 5、大型家具家电等运费极高的商品; 6、易碎易坏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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