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垫付交通抢救费用的条件有哪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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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受害者必须抢救,抢救费用已经发生;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的救援费用。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抢救费用交强险垫付的条件: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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