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分为申报、受理、认定、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报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三)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针对工伤认定后如何申报,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报工伤认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在以下时间内申请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2、向以下单位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3、提交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