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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2022-11-30 16: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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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30 回复

专业分析: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非婚生育的婴儿应当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第十八条户口登记的民族,应当依据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所登记的民族应当是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近年来对加强户口登记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问题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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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新生儿出生证明的材料有: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出院结账单等相关材料。但是根据各省市的规定不同,其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的。以包头市为例,其需要的材料有:《孕产妇保健手册》、《分娩登记簿》、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其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请参考各省市的具体规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自关系的旁证,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并有接生人员签字和助产机构公章,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和当地居民委员会或机构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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