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如果你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告诉你,本律师认为口头无效。如果没有“单位规章制度”,何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呢。
针对在单位旷工几天可以不给工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情况下,员工旷工15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可以根据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劳动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旷工期间的工资。劳动者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扣除工资的方法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劳动者旷工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扣除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