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依法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所产生的债务也应当共同承担。在司法实践中原则上一人一半。关于离婚一般涉及3个方面的问题: 一、感情是否破裂。这是在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判离的法定标准。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之一的: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没有上述情况的,法院一般判不离,但是,6个月后再诉讼离婚的,法院一般判离。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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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离婚案中,如果男女双方未对财产进行约定,则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的轻重来分割财产。一方明显过错,赔偿给别一方的会多些。 2、如果有房产证的住房在离婚协议中也明确归属,就按离婚协议执行。如果没有明确写明,一般会给产权证上谁的名字,再由该方补偿另一方。 当然,如果产权证上名字的一方是过错方,有可能给另一方。还有种情况是看是否有小孩,小孩判抚养的一方,得房产的可能性大。
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是指婚前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商品房,该房屋属于婚前购房一方所有,离婚时会判给该方。如果是婚前一方租赁,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具有使用权性质的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照夫妻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证无论是否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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