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的基本程序是这样的:一,法院核实原被告的身份情况,告知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等。二,法庭调查,依次是原告宣读诉状,被告答辩,然后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双方发问,法庭发问。三,法庭辩论,先由原告辩论,然后是被告。四,最后陈述。从程序上可知,如果被告提交了书面的答辩状,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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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的标准:1、准备阶段;2、查明身份;3、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4、告知享有的权利;5、调查阶段;6、宣读起诉书;7、其他被告退庭受审;8、辩护人对被告人甲发问;9、被告人甲退庭候审;10、举证、质证阶段;11、法庭辩论。
1.起诉,向法院提交起诉书; 2. 立案,法院立案; 3. 应诉,等待被告接收应诉通知书; 4. 举证,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5. 庭前调解,法院会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 6. 开庭,开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7. 判决,宣读判决书; 8. 如果没有判决离婚,可在六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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