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案例分析空壳公司的发起、运作和经营是怎样的

2020-04-05 19:44:58
推荐答案

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4-05 回复

专业分析:

由于浦陶公司原本就是一个非法的空壳公司,没有一分钱,根本无法运作。所以,徐某健找到王某新要他从他掌管的两家公司(1998年初王某新先后被聘为上海某经济发展公司和石油发展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帐上划点钱来救急,虽然这家公司名义上是股份有限公司。但实际上是徐某健和王某新两个人的。所以王某新对这家公司也格外照顾,从这家公司成立到案发,王某新从自己管理的两家公司共划拨给浦陶公司150余万元。虽是一家空壳公司,但两人还是对他充满了信心。1999年1月25日,在公司总结会上,徐某健对大家说,浦陶公司1999年打基础,三年内会有突破性发展。并对当年经营情况进行了预测,水龙头:1500~2000万销售收入,保底1500万。洁具:500万销售收入。这样毛利500万,纯利150万。可信心改变不了亏损的事实,在公司成立后不久仕丹公司的一切业务都纳入到浦陶公司内,生产经营都搬到了江镇,虽然当地的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一些,但由于路途遥远,无形中增加了运营成本。同时为了注意所谓市场形象,经常参加国内国际的各种展览会,使原本拮据的浦陶公司雪上加霜,入不敷出。但他们一直以为能支撑到能上市或上二板的时候,他们就大功告成了。 2000年8月,王某新突然不辞而别,离开了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是,公司对王某新在任期间的帐目进行了审计。经过审计发现从1999年1月到2000年4月,该经济发展公司的79万元莫名其妙的进入了浦陶公司,而公司与浦陶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和业务关系。经过进一步的审查发现,王某新是浦陶公司的董事占9%的股份。为此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由于案情重大公安机关十分重视,立即开始了侦破和调查取证工作,在调查中公安机关还发现,王某新还曾经从自己担任总经理的某石油公司划给浦陶70余万元。为了追回这150多万元的巨额资金,公安机关又对浦陶公司进行了调查,没想到这一家股份公司竟然是一家虚假的空壳公司。2001年1月犯罪嫌疑人徐某健、王某新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01年8月,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展开更多

针对案例分析空壳公司的发起、运作和经营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祁萍律师

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

倒卖空壳公司构成非法经营罪。有下列经营行为没收财产: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注销银行账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