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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和婆婆因故发生家庭纠纷,我婆婆于2011年6月19日向法院起诉要与我公公离婚,这套房子会不会以我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出去?

2018-09-20 1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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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9-20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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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财产是有自己的一份才可以;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婆的房子媳妇是否有份,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公婆将房子用赠予或者交易的方式给了丈夫的话,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有份; 2、如果公婆逝世,丈夫继承了公婆的房子,则媳妇有份; 3、如果公婆立遗嘱明确房子没有媳妇的份额,则媳妇没份。比如甲的公婆立遗嘱明确房子没有甲的份额,则甲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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