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具体操作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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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托公证委托书可以在公证处办理。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以下证明材料: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没有原件提供复印件一般也可以;3、授权委托书。A4纸大小,委托内容打印好;4、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当着公证员的面,面签委托书。受托人可以不用前往。
1、遗产继承公证去被继承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2、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材料。 3、提交被继承人户籍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填写公证申请表。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遗产继承一般可以选择公正的方式来对抗第三人,毕竟涉及到财产方面,就会引发非常多的纠纷,有了在这方面充足的保护后,才可以更加安全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证当然要找公证处办,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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