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对人身体受伤残废的病情程度进行的等级划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中一级等级最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