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政局如何办理离婚证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去民政局离婚的流程: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审查和发证。
民政局办离婚证如下: (一)申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初审; (三)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后需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五)登记、发证;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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