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2-11-14 10:24:32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4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财税[2001]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展开更多

针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熊飞律师

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解除合同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被辞退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性工资和工资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但经济补偿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无需缴纳。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