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一般工厂距离居民的距离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而对一些特殊的工厂有要求的,环保部2008年第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6、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针对工厂与居民区多远不能有距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少于一千米。因为在距离居民区;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自然保护区;畜牧区;风景名胜旅游区;军事设施等地区1000米内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