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只有一方名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结婚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 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婚后买房,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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