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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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流程:1、将案件移交理赔员;2、被保险人在被保险车辆修理或者事故处理后3个月内,或者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之日起1年内,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将被视为被保险人已经给予赔偿他的权益自动上升;3、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认真填写并签署《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通知书》。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具体如下: 1、报案:把《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3、递交索赔单证。 4、领赔偿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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