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中,短信息,通话录音都可以最为证据,短信息属于证据中的书证,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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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欠条有电话录音讨债方式如下:1、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录音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借款人收到追讨通知短信时,应该核实追讨通知短信的真实性,如果是真实的,应该及时偿还欠款,或者与债权人协商展期还款,如果不处理的,有可能被债权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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