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算债权债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该法条告诉我们,清算后的债务如何承担,基于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清算组在完成清算程序后,公司的财产足够清偿债务的,应以公司现有财产先行支付债务;第二种情况,公司解散的清算程序完成后,如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抵偿债务,那就移交人民法院,让法院裁决,法院可能会按照成立该公司的各个股东出资所占的份额,以出资比例的不同来偿还债务。
针对公司清算产生的债务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应当成立清算组,应当通知债权人提供证明材料,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应分别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等。
公司清算债务应当由公司全面承担,以股东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