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破产清算债权偿还优先级都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是包括以下四类: (一)担保物权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而成立的优先权; (二)破产费用优先权,它是基于公有或共同费用等经济原因而成立的优先权; (三)劳动债权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基本人权特别是生存权而成立的优先权; (四)税收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需要而成立的优先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