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针对工伤认定标准标准六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人工伤赔偿:医疗花费:根据医疗组织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薪水:期间按原薪水福利支付,原薪水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薪水。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贴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准则确定。劳动本领判定花费:根据判定发票确定。构成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贴金:16个月本人薪水。 (1)若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准则:本人薪水的60%。 (2)若工伤本人提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可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若用人单位有交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准则的医疗花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劳动本领判定花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薪水、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准则的医疗花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交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受。
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为支付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本人工资的60%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六级工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