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有关规定,对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证自己的损害,不论污染单位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民事责任。完全由于战争行为、可抗力引起,而且已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兔的污染损害,污染单位免予承担赔偿责任;完全于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污染损害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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