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针对法院离婚案件诉讼费用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离婚案件受理费用标准是五十元至三百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且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则按照0.5%交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同的案件受理费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