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见,工伤构成五级伤残,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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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和交通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停工留薪期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或者3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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