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及经济补偿,在双方约定的交接之日支付。如果不支付,看下面这条。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标准的二倍补偿。
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