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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工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2022-08-09 00: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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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9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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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工资补偿金规定:存在经济性裁员、无过失性辞退、企业破产等情形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支付经济补偿最高额度不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其他。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支付补偿金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赔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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