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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他家里的地址和身份证号码,手上有张借条,但是借条还钱的期限已过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9-03-30 16: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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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3-30 回复

专业分析: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为例,借条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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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起诉。 2、如果没有债务人的地址,就不能起诉。因为法院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和住址,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也就无法正常的审理案件。 3、提供被告的住址信息是原告的义务。所以,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会认为没有明确的被告,不会立案受理案件。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时间确定。金额确定。借贷双方清楚。并有借款人签字。借条只要具备这些要件,已经很齐备了。不用出借人在借条上签字。只要借条在出借人手中就行了。所以借条没手印和身份证号有效吗,其实借条只是一个单方法律行为,不象银行贷款或其它的借款协议。只有把借贷双方把借款行为写成协议方式的才要求有双方签字。这样的协议比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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