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按出勤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只有提供了劳动,就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一次性结清的形式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一次性结清工资。劳动者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离职工资是一次性结清。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作,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即使支付;或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对用人单位处行政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