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是刑事案件证据的一类,但不是唯一的一类,还包括书证、物证,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刑事案件证据的采信与否,取决于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所谓“孤证不用”,也就是说单个证据要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消除合理怀疑,达到对案件事实的内心确认程度,方能予以认定。所以,单个证人翻供,如无特殊情况,对案件定性不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针对刑事案件只有证人证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证人证言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刑事只有证人证言能否定罪,要看证人证言能否证明被告人有罪,只要能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即使只有证人证言,是可以定罪的。
一份证据材料,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大小。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是否具有证据能力,由法律作出规定或者由司法解释确定。证明力,是指证据对待证事实证明上的强弱程度,即证据在多大程度上对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是否有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通常由法官基于逻辑和经验来认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