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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伤承包人如何办理

2022-09-03 08: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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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3 回复

专业分析:

只要承包人与雇主为雇佣关系,而承包人又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就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和雇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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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通常来说,承包建设工程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第一、通过招投标程序承包。招投标程序如下: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四、资格预审 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六、接收投标文件 七、抽取评标专家 八、开标 九、投标文件评审 十、定标 十一、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十二、退还投标保证金在这个程序中作为承包人最重要的就是注意属以下情形者作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④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⑤投标有效期不足的;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⑧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⑨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⑩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第二、通过非招投标程序,一般就是直接签订承包协议的方式。

孔晓雪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可以通过招标程序承包建筑工程。招标的程序为:招标人的准备工作、建筑资格的预审、招标文件的编制、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销售和答疑、补遗、投标文件的接受、评标专家的选择、开标、评标、授标,签发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最后再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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