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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性冷淡我想离婚,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离婚,法院我不想离,怎么办

2022-04-26 21: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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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6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一,离婚有两种途径,1是协议离婚,2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只能诉讼离婚,欲离婚的一方可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律规定的情形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法院支持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又不同意离婚,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第二,建议向律师做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内容包括双方婚姻状况、子女抚养、财产、负债情况,律师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和婚姻纠纷的目前状态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指导意见,以便后面离婚操作。 第三,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有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的,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要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按月支付孩子一定的抚养费。抚养权及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以及探视事事宜。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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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的判决视情况而定 1、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 2、判给男方或者女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求随一方生活等情形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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