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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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违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如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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