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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其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2023-07-30 2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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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30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以及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规定,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而且在参保人死亡时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另外,《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四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中规定:个人帐户(注:指基本医疗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而且各地也正在或已经出台政策明确基本医疗账户的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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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能继承。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以继承。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的遗属领取。参保职工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已支付部分外,剩余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一次性支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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