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妻不同意孩子送人了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了前夫不同意孩子改姓解决办法: 1、与对方协商。不管离婚与否,还是同居生育的小孩,更改小孩的姓名必须经过父母双方同意,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再给孩子改姓; 2、孩子已满十八周岁的,经孩子同意即可。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已满十八周岁的孩子同意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改姓名。 改姓需要的材料如下: 1、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居委会证明; 3、学籍档案及学校证明; 4、户口簿复印件; 5、父母离婚涉及子女姓名变更附法院判决书或父母双方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 综上所述,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视孩子的,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直接行使探视权;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已经判决了如何行使探视权的,则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法院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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