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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岁后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执行吗?

2023-06-03 2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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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3 回复

专业分析:

法院判决后,被申请执行人已经六十五岁了,无力支付执行款项,也没有除房屋外可以执行的其它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老人去世后,恢复执行老人的遗产。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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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正常进行土地征用的。如果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尽快办理。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子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为集体所有或国有划拨土地。虽不会影响到房产的所有权和未来的房产交易,但如果房屋需要拆迁,可能无法获得有关土地征用方面的补偿。对没有证的土地征用时要参照有证的补偿标准补偿,但是由于违规修建的只补偿土地部分,对地上建筑部分只能得到很少的补偿,所以最好去补办一个土地使用证。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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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申请调解。如果已经到了诉讼阶段,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才能调解。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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