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社保条款怎么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必须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露的,能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和技术。商业秘密在不同的时间和区域有不同的标准,在一地一个单位是秘密,在另一地方可能就不是秘密。商业秘密包含的内容很广,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商品的产地、加工工艺、原料产地、进销渠道、价格、专有技术等信息。 2、须明确本单位有哪些商业秘密,职工在工作中能接触到哪些,签订有针对性的条款。保密条款应针对具体的人而有所不同,不能所有的职工都签订一样的保密条款,对不接触到商业秘密的职工就不应要求他们签订,对涉密多少的不同在合同中也应有体现。
劳动合同中的社保条款应当按以下规定填写: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间,通常为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费; 3、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用缴费; 4、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其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