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属于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哪些不属于损失。其中未报销的3000折旧费、2000的医疗费、拖车费1300元属于交通事故的损失。其他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损失。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根据你的情况,你是因为对车辆不熟悉,在开车时发生意外,对该起事故你需要先有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如果认定属于意外,你没有事故责任,那么产生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让你开车的熟人承担。如果交警部门认定你对事故的发生有一般过错,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也是由你的熟人承担。如果认定你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那么你通常需要承担一半的责任。第三、其他的损失。比如太阳膜、大灯、饰品、脚垫、疤痕贴、保养费不属于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与你无关,你不需赔偿。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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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亡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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