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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西华县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与一辆拉树的车相撞,请问我们应该找谁负法律责任

2018-10-06 06: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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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玮律师

2018-10-06 回复

专业分析:

交通事故小车碰摩托车三车相撞责任划分,  一、交通事故小车碰摩托车三车相撞责任划分  典型的连续追尾事故,责任应如此划分:第一辆车无责;第二辆车负责第一辆车的损失和自己车亲前部的损失;最后一辆车负责第二辆车后部的损失及自己的损失。无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及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应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  二、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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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河南西华县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与一辆拉树的车相撞,请问我们应该找谁负法律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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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受赠人承担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原机动车所有人已经不是真正的所有人,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支配的能力,发生事故后,仍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是不合理、不公平的。赔偿义务应当由买受人、受赠人等对机动车运行有实质影响力和支配力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占有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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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该车辆有瑕疵的,赠与人一般不担责,而是由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方担责;但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车辆无瑕疵,导致受赠人在交通事故中受损的,赠与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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