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承租人由于第一条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时,不需给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由于后两条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针对租房合同怎么样才能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租房合同提前终止应当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租房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