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三、办理手续:(1)双方带齐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人士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天,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申请给予答复并预约领证日期。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书的法律公证,见证)出示户口本、身份证、证件相领取离婚证。
针对上海离婚需要哪些证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上海离婚需要带以下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婚如果是与上海户口人结婚,之前的未成年孩子跟随继父或者继母在上海生活的,要居住期满五年及其以上的才可以跟随其继父母所在上海户口过户迁到上海。如果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但是是非婚生,并且该子女取得了《独生子女证》的,可以在继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落户后的小孩则可在上海读书,可以办理入学手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