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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离婚案件被告住所地

2023-05-20 18: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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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0 回复

专业分析:

以被告住在哪里为标准,就是说,被告住在哪里一年以上,就在哪里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就应当到被告的户籍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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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司诉讼被告住所地的确定方式为:被告是公司的,则被告地址是公司的地址;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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