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反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孩子父母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 2015年12月27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名义需要缴纳吗?拒绝缴纳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实后,即可作出行政征收决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