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及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及设备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 ,结构 。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详见附表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及出租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
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每年租金为 元。
2、甲、乙双方约定每 个月交付一次租金,每次交付租金总额的 %由 年 月 日起交付租金。
3、租金交付日起,厂房及设备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支配。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 天内付款。
四、厂房及设备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办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爱护该厂房及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对厂房装修或增设备的;应由甲方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及设备的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及设备转租,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及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3、归还设备按附表清单如数归还,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当予以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购置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隐瞒事实,不得利用厂房及设备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的滞纳金。
5、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及设备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十二个月的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付甲方十二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厂房产权问题及设备所有权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乙方十二个月租金赔偿。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证件号:
承租方: 证件号:
证明人: 证件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